姚沅辰:乘客优先与随机数原则:自动驾驶情形下的生命冲突的破解逻辑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4-05-06浏览次数:17

姚沅辰: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

【摘要】生命冲突的存在应以对生命的保全不存在帕累托改进空间为前提。和人工驾驶情形下的生命冲突的性质不同,自动驾驶情形下的生命冲突的性质并非紧急避险,而是汽车制造商对乘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和对车外人员的不侵害义务之间存在冲突。自动驾驶情形下的生命冲突的解决不应交由汽车制造商或其他私人的理性和良心,而应交由立法者制定普遍规则。乘客与车外人员之间的生命冲突应以乘客优先原则为解决方案。选择该原则的立论基础有二:第一,市场论证表明,乘客优先原则不仅具有让自动驾驶汽车市场份额扩大的经济价值,而且蕴含着让交通事故减少从而使更多生命得到保护的道德价值;第二,既然汽车制造商从乘客处接管了操纵汽车的权利,那么其就应当在生命冲突时履行乘客自我保全的意志。乘客优先原则不仅不违背“人是目的”原则,而且是唯一符合康德伦理学的原则。鉴于乘客之间、车外人员之间的平等地位,以及“对生命进行数量权衡”理由的合理性欠缺,乘客之间、车外人员之间的生命冲突的解决应采取随机数原则,该原则既是理性克制的,又可以对少数人和多数人进行平等保护。

 

【关键词】自动驾驶;生命冲突;乘客优先原则;随机数原则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24年第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