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樟林:论作为“权力”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3-02-06浏览次数:13

熊樟林: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现有理论解读过度美化了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的背后动机,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并不单单是行政机关自我监督的向善举措,不能将其简单理解为公民监督依法行政的一种权利。这一权利是无法交给行政相对人的,相对人也不可能行使任何选择权限。实际上,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更多的是一项规制工具,是作为权力赋予行政机关的,是由互联网兴起的时代背景和行政组织法的内生突破共同助长的。作为权力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需要和其他制裁行为一样获得规范化。我们应努力从权利视角转换至权力视角,改变现有监督依法行政的目的认识,充分运用行政法基本原理,为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设置全方位控权机制。与此同时,权力视角下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工作,也应做根本性调整,如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限缩解释、公开无需匿名等等。

关键词行政处罚决定公开;目的;制裁

【文章来源】《政治与法律》2023年第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