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启川:我国权责清单制度质效研究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5-04-08浏览次数:10

刘启川: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

【摘要】通过对权责清单制度实施十二年以来涉及行政裁判文书的实证考察,可以发现行政相对人、行政机关和法院在适用主动性、适用方式、适用目的和适用效果上出现态度迥异、规则混乱等情形,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这与“权责清单制度的基础性制度效用”功能预设和价值目标相差甚远。化解该问题的逻辑起点在于明确权责清单的法律性质和制度功能。在我国法治体系中,权责清单隶属于内部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过,其法律效果具有外溢性。在功能定位上,行政相对人可以藉由权责清单的规范性实现权利保护;行政机关应当恪守权责清单的自制性;法院应当良性回应权责清单的规范性。因此,未来应当尊重行政相对人无条件适用权责清单,行政机关应当补正权责清单“正确性效力”并予以法治化适用,法院应当从基本理念、审查或援引规则、工作衔接机制上构建司法回应型体系,由此,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进一步实现权责清单制度提质增效。


【关键词】权责清单 权力清单 责任清单 制度效用 提质增效


【文章来源】《中国法学》202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