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区人民法院 “真实案例进校园” 活动在我院成功举办

发布者:宋宁伟发布时间:2025-04-24浏览次数:10


4月23日下午,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应我院邀请,在模拟法庭举办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真实案例进校园”活动,公开审理了一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江宁区人民法院房地产审判庭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及案件双方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到场参与,工程法教研室张马林老师、邢晨曦老师、常腾原老师和学生们全程旁听,近距离感受真实的庭审过程。


本案原告为某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被告为某投资有限公司。双方因设计费支付问题产生纠纷,原告主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在项目竣工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设计费89.52万元、工程方案及施工图设计费固定总价149.2万元,构成根本违约;被告则抗辩称双方尚未完成结算,且原告未开具足额发票,付款条件未成就。庭审围绕“设计费总价是否确定”“开票是否影响付款条件”等争议焦点展开。


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原告代理人提交了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其已完成设计工作并催款;被告代理人则强调结算未完成且发票未足额开具,拒绝付款。双方诉讼代理人就合同条款、结算流程等展开激烈辩论,法官针对关键问题多次询问,引导庭审有序推进。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代理人指出被告拖延结算的行为属于“不正当阻止付款条件成就”,而被告代理人坚持认为结算需双方书面确认。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后,双方进行了最后陈述。法官还询问了双方是否有调解意愿,并表示如调解不成将依法作出判决。


庭审结束后,法官们针对案件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审判流程以及工程案件的常见争议点等进行了深入讲解,与现场师生进行了互动交流,耐心解答了同学们提出的关于诉讼程序、证据认定等问题。通过此次活动,同学们不仅对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有了更直观的认识,更对司法审判的实际操作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法律实践能力和法治意识,收获了理论学习之外的宝贵经验。


此次“真实案例进校园”活动是东南大学法学院与江宁区人民法院合作开展的重要法治教育活动,旨在通过真实案例的沉浸式体验,深化学生对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理解,锤炼法律思维,提升证据分析、法律解释及利益平衡等核心能力。东南大学法学院积极组织此类活动,视其为创新实践教学的重要举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合作,提供优质实践教学资源。未来,东南大学法学院将与江宁区人民法院继续深化合作,推动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为法治人才培养贡献力量。


(陈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