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第3期未来法治与数智技术文献研读活动在东南大学法学院法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实验室会议室顺利举行。本次研读活动的主题为“数字财产权:确权与边界”,文献领读工作由任丹丽副教授、法学院24级硕士研究生于小雅、陈俊共同承担。法学院杨洁副教授、徐珉川副教授、余涛副教授、王苑副教授、郑晓军副研究员及数字法学团队同学参与了本次活动。
在活动中,法学院24级硕士研究生陈俊系统介绍了两篇中文文献的核心观点。介绍内容从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的财产属性切入,深入分析了“数据确权”的必要性与制度设计建议;重点解读了“数据资产”向“数字财产权”转化的法律逻辑,提出基于控制权与权利束的新型权利模型。
法学院24级硕士研究生于小雅对英文文献内容进行了介绍。该文献通过分析英国Your Response案和新西兰Dixon案,总结了数据是否具有财产属性的司法实践标准,即当数据具备排他控制性与经济价值时可被视为无形财产;提出了传统财产法客体界定的演进空间,以及比较法视角在数字时代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任丹丽副教授对中英文文献的核心观点进行了剖析,指出文献研读不应局限于大纲式分析,还应进一步反思与拓展;任教授探讨了“数字资产”和“数字财产”的关系,并强调数字资产的法律保护应基于传统法律框架谨慎论证,而不应轻易创设新型权利;点明了英文文献在传统框架下扩大“占有”概念以解释数据控制权的巧妙方式。
在交流讨论环节,余涛副教授从企业实务角度,剖析数据资产入表的法律问题,指出数字资产确权与所有者权益界定对现代企业的重要性。王苑副教授对比张新宝教授、程啸教授的“人财两分”理论,探讨个人信息权与人格利益在商业化场景中的分配规则。徐珉川副教授从民法体系演进视角,解析“资产”作为工具性概念的规范价值,强调数字时代权利分离现象对法律规制的挑战。郑晓军副研究员对新权利创设持审慎态度,提示需厘清新概念与传统分析框架间的兼容性。杨洁副教授立足实用主义,辨析“资产”与“财产”概念在支付、流通等场景中的混用现象,强调数据生产逻辑与物权逻辑的本质差异。23级博士研究生周宇恒提出法律规范体系在技术规制浪潮中的不可替代性。
活动最后,徐珉川副教授对本次文献研读活动进行了总结,并逐一点评了中文文献与英文文献的特色和核心亮点,指出了不同研究路径所体现出的理论深度。第3期未来法治与数智技术创新文献研读活动在师生的热烈讨论中圆满落幕。
(陈俊、崔容祯、魏涵)